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坐落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高校。

学校是全国四所电子科技大学之一,始建于1960年,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桂林电子工业学院,2006年更名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先后隶属于第四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信息产业部。2000年管理体制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1990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亲临学校视察,并为学校亲笔题词“为发展电子工业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01.招生方式
(一)推免直博生: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达到学校各学科“申请考核”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的招生方式。
(三)硕博连读:面向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或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在学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推免直博生招生相关事宜详见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简章。
02.学制与学费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学年,最终学费标准以当年广西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直博生”学制5年,其余博士生学制4年。
03.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学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20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其余要求详见附件3。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6.申请者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满足所报考学科制定的招生专业应符合的具体外语能力、科研水平、论文等要求,学术学位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专业学位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3。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中1、3、4、5条规定;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学术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
4.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记录,符合各博士专业依托学院制定的本专业选拔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或工程实践能力,表现出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工程实践能力的申请者可适当放宽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要求;
5.申请者硕士生指导老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含双少生)须得到原定向单位同意后才能申请硕博连读。
04.报名
“申请考核”报名:
自查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2月23日至3月2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报名系统,按要求据实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报名信息提交后,暂不缴费,待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在复试前按要求进行缴费。




博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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