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办学历史悠久,是一所底蕴深厚、特色鲜明、成果丰硕的知名学府。最早可追溯到始建于1895年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教育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

经过并校近7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实力不断增强,已经成为一所以土木建筑、环境市政、材料冶金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体,工、管、艺、理、文、法、哲、经、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专业特色鲜明。绿色建筑与城乡规划、现代土木与智能建造、生态环境与新兴能源、材料冶金与工程管理等优势学科处于国内第一方阵;机械电子、信息控制、智慧交通、数理光电、化学化工、艺术人文等特色学科实力雄厚;人工智能、机器人、大数据、文物保护、储能科学与工程等新兴学科发展势头强劲。学校被国际建筑师协会(UIA)授予"建筑教育特别贡献奖",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学校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01.招生方式
采用“申请-考核”程序进行选拔。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审核提交、资格审查、外国语考试、综合考核、录取。
02.学制与学费
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7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5000元/学年,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分学年收取。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年限计收学费;学习时间不足规定学制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年限计收学费。(如有变更,以当年的入学通知为准)
03.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领域或相近领域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修完6门及以上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前三名)。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院专业学位录取指标的5%(指标不足20个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1人)。
(四)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从事过工程技术研究,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必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在工程技术方面应具有较好的工程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承担或实质参与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等项目;且为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程技术骨干。
依托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等项目(须与报考专业相关)报考的,学校可优先考核,择优录取。
(五)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六)考生报考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学院书面同意。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04.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在2025年11月27日—2026年3月15日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材料审核手续,报名费网上缴纳。未进行网上材料审核和纸质版材料提交的考生报名无效。
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11月27日—2026年3月16日。




博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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