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数学、化学)、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电子信息、能源动力)、1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士点(低空技术与工程)。

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始终聚焦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具有拔尖创新能力的领军人才。2026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50名左右,实际招收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类型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01.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其中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02.学制与学费
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一般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一般为6年,自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我校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03.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符合拟报考专业要求的有关条件(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6年入学报到时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申请人硕士学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3.在职人员申请人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申请人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三)专业学位全日制定向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原则上须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单位承担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3.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公函。
(四)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办法执行。
04.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研究生院官网首页-登录管理)进行报名,登录系统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
第一批次“申请-考核”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4月17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4月19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6年4月22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6年4月23日-4月30日。
如有必要学校将开展第二批次报名招生,时间安排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提前通知。各学院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安排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博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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