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音乐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艺术类高校,是全国独立设置的十一所专业音乐学院之一,是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之一。学院依托哈尔滨对俄地缘优势及音乐文化传统,按照国际化、高水平的办学定位,明确精英式人才培养模式,确立“高位起步、精英培养、尖端打造、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凝练“致乐崇德”的院训,形成“攻坚克难、奋发进取、甘于奉献、敢创新路”的建院精神,致力于培养“品德优良、专业优秀、气质优雅”的高水平音乐人才,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音乐学府。

01.招生方式
1.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两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本章程主要面向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通知将另行发布。
2.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试点实施“课题制”。我院“课题制”招生导师,可按课题开展招生,也可按常规研究方向招生。报考“课题制”的考生,在报考系统内按照常规研究方向选择报考,其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及申请学位成果,须与招生导师的研究课题密切相关。
02.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
学费标准暂定为每生每年10000元,最终标准以当年上级部门审批核定为准。档案转入我院的非定向就业(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人事档案未转入我院或人事档案不完整的除外)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和比例另行公布。
03.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艺术研究或实践人员,经招生导师同意方可报考,需要提供报考导师出具的推荐信。
(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1.文中所涉及成果要求请参照《哈尔滨音乐学院科学研究和艺术实践成果认定目录一览表》(详见附件1),本目录未尽成果需提交专家论证会审议。
2.艺术学一级学科各招生方向报考,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网报截止时间,本章程中关于“近五年”的时间要求均按此执行),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所发表论文至少为2个版面,书评、会议综述、比赛综述、增刊、特刊、论文集及报纸上的文章不属于认定范围,并要求在中国知网、维普资讯、万方数据等三方学术资源检索平台至少一方可查,下同)1篇;
(2)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限专著、译著)1部;
(3)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成果完成人获得省级科研立项或奖项等省级科研业绩1项。
3.音乐专业各招生方向报考,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
(1)音乐表演各招生方向报考,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必备项
报考者提交近五年独唱或独奏形式的表演视频1份(不低于2首作品,需有伴奏,伴奏形式不限)。
②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近五年,报考者以独唱或独奏形式,获得我院认定的省部级艺术比赛(展演)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以及同等业绩的其他艺术实践成果;
b.近五年,报考者以独唱或独奏形式,参加省部级重大演出及以上重大演出活动1次,以及同等业绩的其他艺术实践成果;
c.其他重唱或重奏形式的艺术比赛获奖或重大演出活动等艺术实践成果需提交专家论证会审议。
(2)作曲、电子音乐作曲方向报考,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必备项
a.作曲方向:报考者提交近五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创作的音乐作品3部。其中室内乐作品2部,每部作品时长不少于8分钟,且两部作品的编制不同;乐队作品1部,乐队须双管及以上编制,作品时长不少于10分钟。须提供作品乐谱、音(视)频等。
b.电子音乐作曲方向:报考者提交近五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创作的学术类电子音乐作品3部,其中至少1部作品时长不少于8分钟。作品类型应包含纯电子音乐作品以及真实乐器(或人声/或多媒体)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类作品。须提供作品音频文件、工程文件及相关乐谱。
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创作形式,获得我院认定的省部级艺术比赛(展演)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b.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创作形式,作品参加省部级重大演出及以上重大演出活动1次;
c.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音乐作品1部。
以上三条均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节目单、期刊等。
(3)视唱练耳方向报考,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报考者提交近五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创作的三重奏(唱)及以上编制的室内乐作品1部,须提供作品乐谱、音(视)频;
②报考者提交近五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③报考者提交独立撰写的教案设计一篇(要求不少于2000字)。
(4)指挥方向报考,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报考者提交近五年指挥表演视频1份,总时长不少于60分钟(其中指挥乐团表演时长不少于30分钟),视频文件内每首作品须完整录制、无剪辑;
②报考者提交近五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4.同等学力考生除需满足上述基本科学研究或艺术实践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成果要求:
(1)艺术学一级学科各招生方向报考,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
②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影响因子排在学科领域前50%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期刊、《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等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2)音乐专业各招生方向报考,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
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创作或独唱(奏)形式,获得我院认定的国家级艺术比赛(展演)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或参加国家级重大演出活动2次或同等业绩的其他国家级艺术实践成果。
(五)音乐专业各招生方向要求本科或硕士阶段修读专业或方向与所报考方向相同或相近,须提供相应佐证。
(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安排考试。
04.报名
网报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月15日;
网报地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考试费150元。




博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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