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办学肇始于1954年,现为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大学,是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培养层次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创新型大学。学校入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大学重点建设单位、上海市首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高校、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和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整体改革领航高校、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入选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百强高校。

学校建有以“香料香精化妆品与绿色化工”为引领、“功能新材料与智能制造”“设计文创与创新管理”为协同的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和工程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上海市Ⅲ类高峰学科”等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4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列入上海市冲击国家一流学科培育学科。
01.招生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面向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见《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普通招考面向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招生类型是全日制(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02.学制与学费
学制:普通招考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
学费: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在学习年限内,学费10000元/生/年。
03.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通过普通招考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的要求;
(2)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得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规定,向学校报名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04.报名
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报名系统(https://yz.chsi.com.cn/)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2026年4月23日。
2.考生将申请材料邮寄或送交至报考学院(部)(邮寄地址附后),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z10259@126.com,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
3.通过初审遴选导师组综合评价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含导师(组)评价)。
4.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考生于当年秋季入学。




博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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