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源自1953年创办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陈赓大将为首任院长,毛泽东主席为学院颁发《训词》,1959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66年退出军队序列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学院。1970年在哈军工原址以海军工程系为主体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哈船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工程)。学校先后隶属于第六机械工业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国防科工委,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07年,成为国防科工委、教育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海军共建高校。2019年,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01.培养方式
工程博士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三年一万人计划系列专项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其他均为全日制。
工程博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达到学校规定学术成果要求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相应类别博士专业学位,颁发相应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02.学制与学费
学制为4年,学费每生每年1万元,按学制收取。
03.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工程、高新工程、重点型号研制等项目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程技术骨干(不接受高等学校人员报考);
(四)已取得与报考领域及从事项目相关的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省部级以上奖励,已授权专利,公开发表的专著、学术论文等;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04.报名
4月17日-5月7日,申请人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春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登录系统,注册并进行报名。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专项招生计划项目中选择对应在职工程博士专项:
1.三年一万人计划
考生应在系统专项计划项选择“三年一万人计划”,填写《在职工程博士申请人情况表》,严格履行相应签批手续后方可报考。
2.异地科研机构校企联合培养专项系列
考生应在系统专项计划项选择“烟台/青岛/南海/长三角专项”,填写《在职工程博士申请人情况表》(附件1,下同),严格履行相应签批手续后方可报考。其中烟台研究院专项仅限报考烟台研究院相关导师,其他专项不得报考烟台研究院相关导师。
3.龙江智能制造专项
考生应在系统专项计划项选择“龙江智能制造”,填写《在职工程博士申请人情况表》,严格履行相应签批手续后方可报考。
4.在职工程博士普通计划
考生应在报名系统专项计划项选择“在职工程博士普通计划”,填写《在职工程博士申请人情况表》,严格履行相应签批手续后方可报考。




博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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