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期间,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先后整合中南六省河南大学、中华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南昌大学等高校优质的财经、政法教育资源,于1953年5月分别成立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9月,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1971年12月,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恢复重建中南政法学院。1985年9月,湖北财经学院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邓小平亲笔题写了校名。2000年5月26日,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为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9月,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2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9月、2022年2月,入选首轮、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01.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
02.招生专业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培养单位相关规定。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硕士(或学士、博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培养单位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具体学科范围。
4.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学科背景、学术水平、实务水平、外语水平符合培养单位规定。
6.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03.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含应届
硕士毕业生)。
3.硕士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4.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
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考
生入学报到时须将本人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
6.外语水平应满足下列条件:
(1)英语水平(满足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①CET-4≥425分(考试成绩须中国教育考试网可查);
②IELTS≥6.0;
③TOEFL≥80;
④GRE≥300(新);
⑤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期刊上发表论文。
7.申请者近五年应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突出学术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自然科学类学科的申请者)必须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不含专刊、增刊)上发表2篇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SCI论文。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9.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得超过5年。(即2022年春季学期毕业的考生)
04.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中进行报名,报名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2.按招生专业报名,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
3.网报时间:2026年4月26日0点—5月5日24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名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后,填写表中的“本人自述”内容(可手写,可附页);如报名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博士研究生,还需填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博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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