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3月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70年来,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经世济民”的校训精神,坚持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道路,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01.招生方式
第二批次招生涵盖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均为全日制博士,包括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的学术博士研究生。
02.学制与学费
第二批次招生向国家重点倾斜学科、我校传统优势学科倾斜,第二批次可招生专业及对应招生名额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本批次全校拟招收共21人。实际招生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及学校计划分配情况可能进行调整。
03.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二)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报考条件
1.以下两类考生可以报考“申请考核”制学术博士:
(1)2026年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包括硕博连读生)(以下简称“应届硕士毕业生”);
(2)高等院校专任教师(以下简称“专任教师”)。
2.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申请考核”学术博士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当年发布的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报到前相关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硕士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原则上应为80分及以上,且无重修、补考记录;
(3)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雅思成绩6.0分(含)以上、托福成绩80分(含)以上、在英语类国家或地区留学一年以上;
(4)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独立或以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3.专任教师报考“申请—考核”学术博士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录取前相关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1年9月1日之后);
(3)本人研究方向和科研成果与申请专业一致或基本相符;
(4)五年内,至少主持过1项我校科研处认定的省部级(含)以上课题,或在我校认定的B2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B1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具体期刊目录详见附件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期刊目录〔2024〕1号》。
(三)普通招考考生的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考生的学历学位条件需满足下列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报到前相关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04.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8:00—5月24日17:00(报名系统限时开放,逾期关闭,不接受补报名)
考生请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考试方式、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结束后,若发现考试方式选择错误,须于报名结束后1天内(5月25日下午16点前),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修改确认。其他信息如需修改,请在复试笔试前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开始后任何信息不得修改。请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博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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